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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花700万买下25间房,物业拦住不给进:再掏30万

关于房子的新闻层出不穷,有一则新闻吸引了笔者的注意。宁波的李先生是做羊毛衫生意的,这几年生意不错,就想着扩大规模,让生意再上一层楼。考虑来考虑去,李先生决定霸气一回,于是通过中介介绍,李先生豪掷700万买下了一栋楼的一整层,共计25间房,准备作为自己新生意的根据地。

正当他踌躇满志地准备入住大干一番的时候,却被物业公司的人员更“霸气”地阻止了。李先生表示,物业的人直接把配电室的大门一锁,整层楼不给送电,自己是一点办法都没有。这时候的李先生百思不得其解,明明他把买房子的钱都已经结清了,为什么入住会遭受百般阻扰?据物业管理人员说,虽然李先生把买房子的钱都结清了,但是还有保证金和过户费需要缴纳给他们物业,保证金一个房间1万,总共25万,过户费差不多5万,这加起来一共30万。

虽然这30多万对于做生意的李先生来说,也能负担得起,但是这种行为让人尤为气愤!自己已经付了钱拿到了产权证,凭啥再交什么过户费?而所谓的保证金更是闻所未闻,李先生觉得这分明就是物业想坑钱。遭到相同待遇的还有其他几个老板,他们与物业公司商讨未果,无奈之下拨打了媒体热线。媒体介入后,引起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总的注意。赵总表示,他们公司未曾向李先生收取过户费,而保证金是每个业主都要交的,目的是为了保证消防安全。

后来李先生和记者去到当地的管委会,工作人员表示,过户费它是属于一种行政上的收费手段,物业收取过户费显然是违规的。同时,物业公司收取保证金目前在市场上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。但是对于保证金的收取高低则比较灵活,他们也不好作评价。因为每个地方的市场情况不一样,虽然李先生在和物业公司的商讨中让物业取消收取过户费,但25万的保证金还是必须交给他们的。

记者向律师了解到,如果李先生没有和物业公司对保证金没有达成协议的话,那么律师认为李先生是可以不交保证金的,因为法律上没有规定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住户交纳保证金。而李先生现在也因物业阻挠其正常生产经营,已经在当地报了案,相信不久就会有结果了。

对于此事,笔者对于中介有几点感慨:


 

一、为何李先生在中介的介绍下买房没有问清楚要缴纳的各种费用?


 

二、中介为何不提前告知李先生除了700万买房费用,还要缴纳保证金和过户费?中介不仅是中间人,还要向委托方提供优质全面公开的服务。


 

三、物业公司人员要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,物业是要业主提供优质安全的居住环境。即使要收取费用,也应该通过合理的协商来解决,一上来就霸气锁门,实在不可取。


 

四、这次事件中,如果中介能做到服务公开,那么就能避免这一系列的事情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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