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物业企业以暴制暴的事件屡见媒体:8月30日,保定旭升华庭一业主赌气将一越野车停放在小区通道前,锁车离去,后一辆铲车赶到现场,将越野车尾部拍烂;8月22日,一女子与本溪金色家园门卫争执,将轿车停在小区门口,堵塞三十七八个小时,后被吊车吊起,扔上了门卫房的屋面……社会舆论众说纷纭,谴责者众。
相关物业公司以暴制暴的做法,肯定是欠妥的。本来浑身是理,这样一闹腾,不仅给自己带来了经济、名誉的双重损失,还可能使自己陷于违法嫌疑。同时,也给那些频繁试图“妖魔化”物业行业的人,以不必要的口实,玷污了行业的社会形象。但我们不能只是一味指责以暴制暴的物业公司,是否也应当给这些公司一点理解呢?
对于堵门之类的暴行,大致有立即请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制止、物业公司主动劝导纠正、别的业主施压下自行悔改和以暴制暴四种解决方式。其中的以暴制暴,实属下下策,所有的物业公司都应当心知肚明,都不至于傻到有阳关道不走、偏走独木桥的程度。一些物业公司之所以选择了下下策,只有一个理由,那就是所有上中下策都走不通了。
毋庸讳言,我们身边不乏动不动就用泼皮无赖、痞子流氓手段表达诉求的个别业主。他们明知故犯,就靠胡闹施压来达到满足个人欲望的目的。就像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一样,循循善诱甚至公众谴责,根本无法触动他们的神经。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还之以颜色,一报还一报,知道疼了他才会收敛,当然这里不是提倡以暴制暴。
其实这个当口,最需要握有行政或法律强制权力的部门果断出头露面。对诸如堵门之类的暴戾恣睢,轻则以堵塞消防通道之过错处罚,重则以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之嫌疑追责。若权力部门此时还心慈手软,缩头缩尾,无异于纵容和鼓励闹事。等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,有些道行浅的物业公司就有可能不够“淡定”,逼良为娼了。
除暴方能“安”良,遏制以暴谋利,才能从源头上杜绝以暴制暴。其实何止物业行业,社会的许多角落都蔓延着以闹获益、以暴谋利的鄙俗恶习。扭转这种现象,握有行政或法律强制权力的部门首当其冲。如今的社会,不懂法、不知规、不明理的有几人?止暴禁非,可以少说多做,至少可以边说边做,“说服教育一百遍,不如罚款一百元”,经历过了,就记住“有话好好说、有事正经办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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